不改重大隐患入刑不可怕,可怕的事安全生产从业人员可能没想到
2020年12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该修正案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刑法修正案(十一)》中,第四条备受安全生产从业人员关注,而各路媒体、自媒体“重大隐患入刑”之类的标题,则更加让安全生产从业人员感到焦虑。 对此,老王想说…
2020年12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该修正案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刑法修正案(十一)》中,第四条备受安全生产从业人员关注,而各路媒体、自媒体“重大隐患入刑”之类的标题,则更加让安全生产从业人员感到焦虑。 对此,老王想说…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2007年12月28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公布,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