茌平区恒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4·9” 较大气瓶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茌平区恒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4·9”较大气瓶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2022年4月9日11时40分许,茌平区恒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发生气瓶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440万元。 事故发生后,省、市领导高度重视,相继作出批示,要求全力抢救受伤人员,妥善做好善后处置工作,深刻汲取事故教…
茌平区恒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4·9”较大气瓶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2022年4月9日11时40分许,茌平区恒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发生气瓶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440万元。 事故发生后,省、市领导高度重视,相继作出批示,要求全力抢救受伤人员,妥善做好善后处置工作,深刻汲取事故教…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 “5·18”中毒事故调查报告 2022年5月18日7时左右,位于淄博市临淄区的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供排水厂(以下简称供排水厂)发生一起中毒事故,造成2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393.95万元。 事故发生后,市政府成立了由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等有关部门单位组成的事故调…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 工贸行业事故警示(2022年10号) 恒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4·9”氩气瓶爆炸事故警示 现将恒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4·9”氩气瓶爆炸事故警示信息予以公布,供各市和有关企业参阅。 一、事故及事故单位基本情况 2022年4月9日,聊城市恒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发生一起氩气瓶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其中2人经抢救无效…
【裁判要旨】 生产经营单位将内部员工上下班通勤业务发包后,应当与承包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或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应当对通勤车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包括对驾驶员的资格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应当将被派遣的驾驶员纳入其单位从业…
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行 政 判 决 书 (2021)鲁15行终49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聊城市东昌府区应急管理局,住所地聊城市东昌府区松桂路**。 法定代表人:肖之旭,局长。 委托代理人:孙庆磊,该局工作人员。 委托代理人:高伟晓,山东慎远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聊城沃鑫工艺制品有限公…
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行 政 判 决 书 (2021)鲁15行终47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聊城市东昌府区应急管理局,住所地聊城市东昌府区松桂路77号。 法定代表人:肖之旭,局长。 委托代理人:孙庆磊,该局工作人员。 委托代理人:高伟晓,山东慎远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赵亚男,女,1992年7月27日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