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重大危险源分级方法(交水规〔202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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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重大危险源分级方法(交水规〔2021〕6号)

港口重大危险源分级方法 一、分级原则 采用单元内各种危险货物实际存在量与其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中的临界量比值,经校正系数校正后的比值之和R作为分级指标。危险货物储罐、仓库、堆场的危险货物的实际存在量按设计最大量确定。 二、R的计算方法 q1,q2,…,qn —每种实际存在量(单位:吨) Q1,Q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