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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作业罪判决书:东莞第一法院判处饶国祥有期徒刑九个月

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刑 事 判 决 书 (2021)粤1971刑初1378号 公诉机关广东省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饶国祥,男,1982年10月16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441××××××××××××519,汉族,小学文化,户籍所在地为广东省惠东县×××××××××××××(现住东莞市万江区欧景城7栋1102)。曾因犯行贿罪于2017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