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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山法院宣判一起危险作业罪案,被告获刑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

据“杭州中院”微信公众号消息,9月16日,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危险作业犯罪案件。被告人杨某龙犯危险作业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 2021年4月2日,杭州市钱塘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浙江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执法人员发现,该公司位于萧山区某村的仓库内存储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