较大特种设备事故包括哪些情形?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9年修订)》第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事故: (一)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二)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爆炸的; (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1万人以上5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