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对民企负责人涉经营类犯罪的,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

9月22日,国新办举办新闻发布会介绍检察机关护航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有关情况。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重申,对民营企业负责人涉嫌经营类犯罪的,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就不诉,能不判实刑的就提出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过程中,检察机关如何更好地依法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