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检验监管有关问题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0〕129号)
关于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检验监管有关问题的公告 公告〔2020〕129号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规定,海关负责对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实施检验。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海关对列入国家《危险化学品目录》(最新版)的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实施检验。 二、进口危险化学品的收货人或者…
关于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检验监管有关问题的公告 公告〔2020〕129号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规定,海关负责对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实施检验。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海关对列入国家《危险化学品目录》(最新版)的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实施检验。 二、进口危险化学品的收货人或者…
应急管理部有关负责人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强硝酸铵安全管理的通知》 近日,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和海关总署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硝酸铵安全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记者就《通知》采访了应急管理部有关负责人。 一、问:制定出台《通知》的背景是什么? 答:硝酸铵具有遇火、…
应急管理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海关总署 关于进一步加强硝酸铵安全管理的通知 应急〔2021〕6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厅(局)、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公安厅(局)、交通运输厅(局、委),各直属海关: 硝酸铵具有遇火、高温、猛烈撞击发生爆炸的危险特性。2020年8月4…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将N-苯乙基-4-哌啶酮、4-苯胺基-N-苯乙基哌啶、N-甲基-1-苯基-1-氯-2-丙胺、溴素、1-苯基-1-丙酮列入易制毒化学品品种目录的函 国办函〔2017〕120号 公安部、商务部、卫生计生委、海关总署、安全监管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国务院同意在《易制毒化学…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将1-苯基-2-溴-1-丙酮和3-氧-2-苯基丁腈列入易制毒化学品品种目录的函 国办函〔2014〕40号 公安部、商务部、卫生计生委、海关总署、安全监管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国务院同意将1-苯基-2-溴-1-丙酮和3-氧-2-苯基丁腈增列入《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附…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将α-苯乙酰乙酸甲酯等6种物质列入易制毒化学品品种目录的函 国办函〔2021〕58号 公安部、商务部、卫生健康委、应急部、海关总署、药监局: 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国务院同意在《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附表《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中增列α-苯乙酰乙酸甲酯、α-乙酰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