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高院、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关于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的若干规定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司法厅印发《关于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本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各市、县(市、区)公安局、司法局: 现将《关于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的若干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