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例危险作业罪案宣判,二被告被判有期徒刑八个月、六个月
某公司负责人和库管员非法储存危险物质柴油9.72吨,为自有及挂靠在公司名下的货车进行柴油加油。两人犯危险作业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和六个月。据了解,这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于今年3月1日施行以来,全市首例“危险作业罪”案件。 12月7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通报,由该院依法提起公诉…
某公司负责人和库管员非法储存危险物质柴油9.72吨,为自有及挂靠在公司名下的货车进行柴油加油。两人犯危险作业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和六个月。据了解,这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于今年3月1日施行以来,全市首例“危险作业罪”案件。 12月7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通报,由该院依法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