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水县法院首例危险作业罪案一审宣判

10月25日,文水县人民法院以危险作业罪判处被告人赵某拘役六个月,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于今年3月1日施行以来文水法院首例危险作业罪判处的刑事案件。 案件回顾 6月17日,文水县应急管理局在文水县沟口村旧养猪场院内查获一处加油站,现场查扣汽油4.48吨,柴油10.45吨。该加油站系赵某所有,未取得…

文水县应急局向公安机关移送一起涉嫌危险作业罪案件

文水县应急局向公安机关移送一起涉嫌危险作业罪案件

据文水县应急管理局消息,根据《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意见》,为深入贯彻实施《刑法修正案(十一)》,加大行刑衔接力度,文水县应急管理局与公安机关积极沟通协调,通过安全生产行刑衔接机制移送一起涉嫌“危险作业罪”案件,依法严惩了安全生产犯罪行为,在我县起到了有力的震慑作用。 6月17日,文水县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