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贺州首例危险作业罪宣判,黑加油点老板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为谋取利益,某加油点老板在没有资质、未经许可的的情况下,私自销售汽油,看看法院怎么判…… 11月12日,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危险作业罪案件,并当庭宣判,判处邹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于今年3月1日起实行以来,贺州市首例危险作业罪案件。庭审现场 案情回顾 经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