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康律师: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应当依法履行对辩护律师的告知义务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四款规定:“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实践中,辩护律师一般都会积极履行前述对办案机关的告知义务,因为只有这样,自己才能与案件承办人建立联系,从而开展辩护工作。 相应地,为了方便辩护律师了解案件进展,法律就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对辩护…

王康律师辩护的四川雅江3·15森林火灾案,当事人获取保候审

王康律师辩护的四川雅江3·15森林火灾案,当事人获取保候审

突发森林火灾燃烧十余日 2024年3月15日17时许,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雅江县呷拉镇白孜村发生森林火灾。次日,因突起瞬时8级以上大风,火势迅速扩大,由南向北蔓延,形成3个火场。 3月22日,四川省甘孜州应急管理局对外披露,经初步调查,雅江县“3·15”森林火灾系施工动火作业引发,突遇极端大风造成扩散。 据甘孜藏族自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