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储存危化品,上海首例危险作业罪宣判,2被告获刑
8月6日,经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全市首例危险作业案当庭判决,2名被告人分别获刑。据悉,此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以来上海市首例危险作业案。 2020年7月,被告人袁某、陈某共同租下本市某面积达6000余平方米的仓库,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储存资质的情况下,招揽数家化工企业存放乙酸乙…
8月6日,经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全市首例危险作业案当庭判决,2名被告人分别获刑。据悉,此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以来上海市首例危险作业案。 2020年7月,被告人袁某、陈某共同租下本市某面积达6000余平方米的仓库,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储存资质的情况下,招揽数家化工企业存放乙酸乙…
2021年7月13日,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就被告人袁某、陈某涉嫌未经依法许可、擅自从事危险物质储存的危险作业罪,向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以来,本市首例危险化学品非法储存涉嫌危险作业罪被提起公诉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