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一司机在包茂高速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被判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近日,三原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被告人文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10月1日,被告人文某某驾驶小型轿车沿包茂高速由南向北行驶至包茂高速K80+700M处附近时,与前方同方向同车道内朱某某驾驶的小型轿车、第二车道周某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先后发生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