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作业罪判决书:河南南阳宛城区张学强未经许可销售汽油,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2021)豫1302刑初1008号 公诉机关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张学强,男,汉族,1967年1月17日出生,小学肄业,暂住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户籍地为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因犯抢劫罪,于2005年7月14日被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

河南南阳宛城区张学强犯危险作业罪一案判决书((2021)豫1302刑初1008号)

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2021)豫1302刑初1008号 公诉机关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张学强,男,汉族,1967年1月17日出生,小学肄业,暂住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户籍地为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因犯抢劫罪,于2005年7月14日被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