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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首例危险作业罪依法宣判——男子无证销售汽油获刑

近日,泗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危险作业案件,依法以危险作业罪判处严某某拘役三个月。 2021年3月,被告人严某某从凤阳县刘府镇购买两辆报废汽车,将储油罐和加油机安装到报废汽车上,在没有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的情况下,在泗县草庙镇李圩庄从事危险化学品散装汽油经营、储存作业活动。4月1日,泗县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