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作业罪判决书:安徽泗县严志献未经许可销售汽油,被判拘役三个月
安徽省泗县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2021)皖1324刑初440号 公诉机关安徽省泗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严志献,男,1993年8月8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务农,安徽省泗县人,住安徽省泗县。被告人严志献因涉嫌危险作业罪,于2021年4月6日行政拘留十二日;于2021年7月24日刑事拘留,同年8月3日取保候审。2021年8月25日经本院决…
安徽省泗县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2021)皖1324刑初440号 公诉机关安徽省泗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严志献,男,1993年8月8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务农,安徽省泗县人,住安徽省泗县。被告人严志献因涉嫌危险作业罪,于2021年4月6日行政拘留十二日;于2021年7月24日刑事拘留,同年8月3日取保候审。2021年8月25日经本院决…
安徽省泗县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2021)皖1324刑初440号 公诉机关安徽省泗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严志献,男,1993年8月8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务农,安徽省泗县人,住安徽省泗县。被告人严志献因涉嫌危险作业罪,于2021年4月6日行政拘留十二日;于2021年7月24日刑事拘留,同年8月3日取保候审。2021年8月25日经本院决…
近日,泗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危险作业案件,依法以危险作业罪判处严某某拘役三个月。 2021年3月,被告人严某某从凤阳县刘府镇购买两辆报废汽车,将储油罐和加油机安装到报废汽车上,在没有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的情况下,在泗县草庙镇李圩庄从事危险化学品散装汽油经营、储存作业活动。4月1日,泗县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