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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外交部 司法部 财政部 关于强制外国人出境的执行办法的规定(公发〔1992〕18 号)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外交部 司法部 财政部 关于强制外国人出境的执行办法的规定 公发〔1992〕18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司法厅(局)、财政厅(局): 兹对违法犯罪的外国人强制出境的执行问题,作如下规定: 一、适用范围 有下列情形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