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德松、杨培刚重大责任事故、不报、谎报安全事故、非法采矿二审刑事裁定书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刑 事 裁 定 书 (2021)黔01刑终52号 原公诉机关贵州省修文县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郑德松,男,1965年6月8日出生于浙江省平阳县,汉族,专科文化,贵州浙商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修文县六广镇龙窝煤矿实际控制人,户籍所在地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捕前住贵州省修文县。2019年7月31日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