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国家发改委令第5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第58号 《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已经2023年1月11日第26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主任:何立峰 2023年1月13日 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信用信息修复工作,维护信用主体合法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