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19日,当事人孙先生因涉嫌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被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跨省刑事拘留。当事人被刑拘后,其家属找到王康律师,委托王康律师为其辩护。
接受委托后,王康律师多次前往上海会见当事人,了解其涉案事实。
据了解,当事人在他人设立用于传播淫秽物品的网站过程中为他人提供了编程技术支持,每月报酬为3000USDT。到案发时,当事人共为他人提供技术支持约1年,获得的报酬折算人民币约30万元。
2024年10月11日,王康律师前往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为当事人申请取保候审。同日,该局以当事人有毁灭证据、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的可能为由,不同意取保候审。
2024年10月18日,得知案件已进入审查批捕阶段后,王康律师紧急联系承办检察官,电话沟通不批捕当事人的律师意见。
2024年10月21日,也就是当事人被刑拘后的第32天上午,王康律师前往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为当事人提交书面的不批捕律师意见,并同承办检察官当面沟通。沟通结束后,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不批准逮捕当事人。
当天下午,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对当事人取保候审,当事人正式获得释放,走出了看守所。至此,王康律师的辩护已取得阶段性的成功。
下一步,王康律师将继续为当事人提供针对性的辩护,争取不起诉或适用缓刑的最终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