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1日下午,王康律师从安徽省某市经开区公安分局领回当事人涉嫌失火罪一案的撤销案件决定书,至此,王康律师为委托人无罪辩护成功。
本案的情况是:委托人在某化工项目工作,担任班组长,某日早上,在其接班开始生产后,其责任区内的一台反应釜附近发生火灾,致使一间厂房被烧毁。
事发后,当地消防大队经调查,认定火灾的起火原因不能排除反应釜中的甲苯在流出过程中因静电放电引燃可燃蒸汽从而失火,而当事人在接受调查时表示,其早上上班时,为了图省事,没有往一段连接反应釜下方生产设备的管子中穿入用于消除静电的金属丝,便直接连接该管子,后消防大队以委托人涉嫌失火罪为由,将委托人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侦查期间,委托人未委托律师,并做了不少不利于自己的供述,还表示自愿认罪认罚。
案件侦查终结移送检察院后,委托人经熟人介绍找到王康律师,决定委托王康律师为其辩护。接受委托后,王康律师及时联系检察院进行了阅卷。
仔细看完全部案卷后,王康律师得出委托人的行为不构成失火罪及其他罪名的判断,决定为其做无罪辩护,遂致电承办检察官沟通无罪辩护意见。
沟通过程中,检察官表示该案比较专业,他们考虑举行听证,看看能不能对委托人酌定不起诉。王康律师坚持无罪辩护立场,认为要不起诉也是法定不起诉,并向检察官详细介绍了该案中的化工生产工艺及案件疑点,后成功说服了承办检察官,并应检察官要求向其邮寄了书面无罪辩护意见。
后来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查询得知,检察院于王康律师与检察官电话沟通的次日,将该案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据当事人反馈,退侦后,公安机关还开展了部分补充侦查活动。最终,公安机关认为不应当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决定撤销该案。
王康律师认为,检察官认为该案比较专业的原因,也许是该案涉及到化工生产工艺、静电预防及消除、消防安全等多方面专业知识。
而该案无罪辩护成功,与王康律师工科出身及曾在安监局工作的经验密不可分,正是因为自己懂得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才使得自己在该案辩护中精准地找到无罪辩护关键点,并最终为委托人无罪辩护成功。
王康律师不负所托,委托人无案一身轻,很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