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召开会议,会上要求,要立即推动矿山企业对井上、井下全部生产区域和包括地面办公设施在内的非生产区域进行全覆盖、无死角火灾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做好冬春火灾事故防范工作。此外,支持灾区矿山安全生产和灾后重建工作,统筹发展和安全,支持符合安全条件的煤矿增能增供。
会议强调,各省级局要逐市逐县梳理今年以来发现的矿山企业及监管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矿山安全生产问题突出、久拖不决的市县,一律逐一约谈政府主要负责人,并向其上一级地方党委政府通报。从快从严组织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对近期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一律坚持“一案双查”;对发生的较大事故,一律提级组织调查;对发生的重大事故,一律以国务院安委会名义挂牌督办并全程跟踪督导;谎报瞒报事故一经查实,一律从严从重处罚和追责。
同时,要求立即组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回头看”,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假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一律责令停工停产。要加大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和重大灾害治理工作力度,严格审查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查清矿山隐蔽致灾因素,对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内容缺失、手段单一、编造数据、弄虚作假的,一律推倒重来。要以零容忍态度“打非治违”,发现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对隐蔽工作面、包裹探头、拆除或破坏监测设施的责任人,一律落实“行刑衔接”移送司法机关;对发现的盗采资源、超层越界开采等非法违法行为,一律移送自然资源部门查处;对入井人员不带定位卡、安全生产造假的矿山,一律责令停产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