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
2019年第3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及国务院在全国推行“证照分离”改革的要求,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改革顶层设计方案》实施,有效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加强特种设备监管,经广泛征求意见,市场监管总局对现行特种设备生产许可项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认定项目进行了精简整合,制定了《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目录》(附件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分类与项目》(附件2)、《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认定项目》(附件3),现予公告。
以上目录和项目自2019年6月1日起实施。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目录》(附件1)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分类与项目》(附件2)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认定项目》(附件3)
市场监管总局
2019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