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023年4月7日)下午,王康律师(北京华让律师事务所专业劳动法律师)代理劳动者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案件,在北京市海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中关村分庭开庭。
本案中,2022年11月底,当事人找到王康律师,委托王康律师代理其申请劳动仲裁。
接受委托后,王康律师仔细梳理案情,指导H先生收集整理证据,代当事人起草了劳动仲裁申请书并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北京市海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提出裁决双方存在劳动关系、裁决用人单位向当事人支付二倍工资差额、工资、未休年休假工资、经济补偿共9万余元等仲裁请求。
今天开庭审理过程中,面对王康律师代当事人提交的充足的证据,用人单位的代理人仍满口否认,不同意当事人的仲裁请求。
后经仲裁委主持调解,用人单位意识到当事人的主张均有事实依据且证据充足,决定进行调解,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海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了调解书,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向当事人支付6.6万元。
该案以调解方式顺利结案,在尽可能避免当事人诉累的情况下,最大限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王康律师的代理过程及代理结果均得到当事人的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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