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金属冶炼目录(2015版)的通知
安监总管四〔2015〕1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有关“金属冶炼单位”安全监管的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对金属冶炼单位范围进行了界定,制定了《金属冶炼目录(2015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反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四司(电话:010-64463229)。
安全监管总局
2015年12月31日
金属冶炼目录(2015年版)
说明
一、确定原则
冶炼过程中存在高温熔融金属(含熔渣)爆炸、喷溅、泄漏等安全风险、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相关生产工艺纳入金属冶炼安全监管范围。主要包括:
(一)铁冶炼、钢冶炼、铁水预处理、炉外精炼和连铸工艺;
(二)有色金属火法冶炼工艺;
(三)铁合金生产工艺;
(四)黑色、有色金属铸造的熔炼、精炼和铸造工艺;
(五)有色金属合金制造的熔炼、精炼和铸造工艺。
二、《金属冶炼目录》各栏目的含义
(一)“序号”指《金属冶炼目录》中金属冶炼类别的顺序号。
(二)“代码”指《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中的小类代码。
(三)“名称”指《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小类代码”对应的类别名称。
(四)“主要生产工艺”指金属冶炼包含的主要生产工艺。
三、其他事项
(一)根据我国金属冶炼安全监管工作需要,本目录适时修订。
(二)火法冶炼指在高温下矿石经熔炼与精炼反应及熔化作业,使其中的金属和杂质分开,获得较纯金属的过程。
(三)硅铁、工业硅、锰硅合金属于铁合金范畴。
金属冶炼目录
序号 |
代码 |
名称 |
主要生产工艺 |
一 |
C31 |
黑色金属冶炼、压延加工工业 |
|
1 |
C3110 |
炼铁 |
高炉炼铁,直接还原法炼铁,熔融还原法炼铁 |
2 |
C3120 |
炼钢 |
铁水预处理,转炉炼钢,电炉(含电炉、中频炉等电热设备)炼钢,钢水炉外精炼,钢水连铸 |
3 |
C3130 |
黑色金属铸造 |
高炉铸造生铁,模铸,重熔铸造(含金属熔炼、精炼、浇铸) |
4 |
C3150 |
铁合金冶炼 |
高炉法冶炼,氧气转炉、电炉(含矿热炉、中频炉等电热设备)法冶炼,炉外法(金属热法)冶炼 |
二 |
C32 |
有色金属冶炼、压延加工工业 |
|
5 |
C3211 |
铜冶炼 |
冰铜熔炼,铜锍吹炼,粗铜火法精炼 |
6 |
C3212 |
铅锌 冶炼 |
铅冶炼:氧化熔炼,还原熔炼,火法精炼 |
7 |
锌冶炼:还原熔炼,粗锌精炼 |
||
8 |
C3213 |
镍钴 冶炼 |
镍冶炼:造锍熔炼,镍锍吹炼,还原熔炼 |
9 |
C3214 |
锡冶炼 |
还原熔炼,火法精炼 |
10 |
C3215 |
锑冶炼 |
挥发熔炼,还原熔炼,火法精炼 |
11 |
C3216 |
铝冶炼 |
氧化铝熔融电解 |
12 |
C3217 |
镁冶炼 |
硅热还原法炼镁,氯化镁熔盐电解,粗镁精炼 |
13 |
C3239 |
其他稀有金属冶炼 |
钛冶炼:富钛料制取,氯化,粗TiCl4精制及海绵钛生产(金属热还原法) |
14 |
钒冶炼:金属热还原法炼钒,硅热还原法炼钒,真空碳热还原法炼钒,熔盐电解精炼 |
||
15 |
C3240 |
有色金属合金制造 |
通过熔炼、精炼等方式,在某一有色金属中加入一种或几种其他元素制造合金的生产活动 |
16 |
C3250 |
有色金属铸造 |
液态有色金属及其合金连续铸造,模铸,重熔铸造(含金属熔炼、浇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