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18日,市场监管总局网站公布了2022年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专项行动案件(第三批),甘肃省应急管理厅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案件在列。
市场监管总局称,2022年6月23日,市场监管总局根据举报,依法对甘肃省应急管理厅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立案调查。
经查,2021年12月29日,当事人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应急管理高危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甘应急规财〔2021〕155号),指定2家保险经纪公司为甘肃省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金四个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经纪机构,明确10家保险机构为甘肃省应急管理有关高危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承保机构,要求相关企业在上述保险机构进行投保,并将有关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纳入甘肃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对市、州的年度考核内容,对推进不力、与其文件精神不一致等问题,做扣分处理并责令整改。
市场监管总局认为,当事人在推动有关高危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过程中,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制定印发文件直接为相关行业企业指定保险经纪机构和保险承保机构,并制定相应的考核举措推动文件执行,剥夺了有关行业企业的自主选择权,限制了该地区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经纪服务市场和保险服务市场的充分有效竞争,并且使得潜在进入者在一定时期内难以进入相关市场,降低了相关市场的竞争程度,不利于更好发挥市场竞争机制的优胜劣汰和创新激励功能,排除、限制了市场公平竞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十九条“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或者变相限定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购买、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第四十五条“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定”的规定,构成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调查期间,当事人主动改正有关违法行为,消除相关后果,印发2022第24号《公告》将原文件废止,解除与有关保险经纪公司的协议,并召开党委会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等法律法规,举一反三,要求今后制定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过程中,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
王康律师在甘肃省应急管理厅网站检索发现,2022年8月12日,甘肃省应急管理厅发布2022年第24号公告(见下图)称,因违反《反垄断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废止《甘肃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应急管理高危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甘应急规财〔2021〕1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