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29日,广州市白云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一起高处坠落事故涉事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广州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及4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罚,罚款总金额超过400万元;另有2名相关责任人因涉嫌犯罪已被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据悉,该起事故案为广州市近年来首宗调查处理的涉及迟报事故、破坏事故现场、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等违法行为的案件,也是自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实施以来,广州市对同类案由实施行政处罚金额最高的案件。
2021年10月31日,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某大学校园建设项目体育中心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一般事故,造成1人死亡。事故发生后,A公司主要负责人卢某未按规定及时向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事故,A公司在事故现场临时增设防护网、在事故调查中提供伪造的证据材料。
广州市白云区应急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对A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的违法行为各进行分别裁量、合并处罚,对A公司罚款340余万元,A公司主要负责人卢某罚款30余万元,对A公司其他3名责任人员也分别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A公司驻涉事工程项目木工班班长杨某平和木工班拆模组组长杨某林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已被广州市白云区公安分局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22年3月31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要求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15条重要举措,其中要求要重拳出击开展“打非治违”、严肃查处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行为。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广州市白云区应急管理局按照上级工作部署,迅速行动,主动作为,突出结果导向,坚守事故调查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加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单位追究力度,强化典型案例曝光警示,推进“十五条硬措施”落实见效,坚决稳控安全形势,全力创造良好安全环境。(来源:广州市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