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 中国银保监会宁波监管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总则(试行)》等的通知
浙应急法规〔2022〕109号
各市、县(市、区)应急管理局、银保监分局,各财产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宁波市级公司: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保监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办〔2017〕140号)、浙江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安监局等部门《关于在高危行业全面推进安责险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146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切实提高安全生产事故预防服务水平,省应急管理厅会同浙江银保监局、宁波银保监局联合制定了《浙江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总则(试行)》《浙江省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试行)》《浙江省金属非金属矿山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试行)》《浙江省金属冶炼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试行)》《浙江省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试行)》,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
中国银保监会宁波监管局
2022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