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对临汾市襄汾县铁宝丰矿业有限公司 “4·10”较大窒息事故查处挂牌督办的通知
晋安督字〔2022〕4号
临汾市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0日,你市襄汾县铁宝丰矿业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窒息事故,造成3人死亡。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山西省较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的有关规定,省政府安委会决定对襄汾县铁宝丰矿业有限公司“4·10”较大窒息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
你市要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做好以下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一、依法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认定事故性质,分清事故责任,依法依纪依规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针对事故暴露出的隐患和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并责成相关部门监督落实。
三、在事故调查期间,你市要主动加强与省政府安委办沟通联系,省政府安委办将适时对该起事故调查进行督导。
四、调查结束后,形成的事故调查报告(初稿)经你市安委会审查同意、以市安委会文件报省政府安委办审核同意后,按有关程序结案。
五、事故结案后,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决定落实情况及时报省政府安委办,并在本市主流媒体和政府相关网站进行公布。
请接到本通知后按有关规定时限完成上述督办事项。
联系电话: 0351-6819523
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