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 年 4 月 7 日,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上海龙净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龙净”)在对受托维护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华塑”)热电厂之供热机组环保运行系统进行作业时发生事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8 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受托维护项目发生事故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近日,公司收到滁州市应急管理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滁应急罚[2022]2-8 号)。具体情况如下:
一、 行政处罚情况
2021 年 4 月 7 日,滁州市定远县炉桥镇安徽华塑自备热电厂发生一起闪爆事故。经调查认定,上海龙净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二款之规定,滁州市应急管理局决定给予上海龙净处人民币 82 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二、对公司的影响
事故发生后,公司全力组织人员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完成善后工作。本次事故未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较大影响,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将以此为鉴,不断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持续强化各级各类员工安全培训,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