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1年第三季度全省房屋建筑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的通知
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昌市城乡建设局,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2021年第三季度,我省建筑业房屋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但事故呈多发态势,形势仍然严峻。
一、总体情况
据应急管理部门11月19日生产安全系统事故统计数据,2021年第三季度,全省发生房屋建筑生产安全事故9起、死亡9人,其中,高处坠落6起,占比66.67%;起重伤害1起,占比11.11%;坍塌1起,占比11.11%;其他伤害1起,占比11.11%。与第二季度相比持平。
二、各地事故情况
第三季度发生房屋建筑生产安全事故主要集中在4个设区市,南昌市发生4起事故、死亡4人,同比增加3起,上升300%;吉安市、宜春市各发生2起事故、死亡2人;上饶市发生1起事故、死亡1人。其中:南昌市新建区、宜春市宜阳新区各发生2起、死亡2人;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红谷滩区、吉安市吉安县和井冈山经济开发区、上饶市广信区各发生1起、死亡1人(事故基本情况见附件)。今年以来,个别县、区事故高发频发,例如吉安市井冈山市经济开发区已发生4起房屋建筑安全生产事故;吉安县已发生3起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事故。
三、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各地要按照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求,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坚决履行“一报告、双签字”制度。完善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重点岗位资格准入管理。落实企业项目“三级安全教育”制度,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落实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二)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时近岁末年初,雨雪冰冻大风等恶劣天气常见,要严格防范部分企业和项目抢时间、抢进度、抢工期施工,不按专项施工方案施工,降低安全生产条件施工等行为。按照我厅关于开展违法建设和违规违章作业行为专项整治百日行动要求,对本辖区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建立台账,列出问题清单,严格落实整改责任,边查边改。对事故多发地区要进行重点监管,对成效不明显的地区进行通报约谈。
(三)严格事故处罚力度。对在百日行动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理,加强新《安全生产法》对事故的处理运用,公开事故处罚情况,曝光一些典型案例,切实起到警示震慑作用。请各市将事故处理进展情况于12月底报送省厅。
联系人:曾国强 联系电话:0791-88503179
附件:2021年第三季度全省房屋建筑生产安全事故基本情况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13日
附件:2021年第三季度全省房屋建筑生产安全事故基本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