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石狮查处一起涉嫌危险作业案件。
10月下旬,泉州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联合石狮市公安局民警依法对石狮市蚶江镇一厂房进行突击检查,发现赖某某在未取得相关许可情况下,擅自组织工人生产丙烯酸烤漆、氨基烤漆、金油等危险化学品,现场查获1000余桶危险化学品。
该场所安全生产条件极差,未安排专人管理仓库,未设置任何安全防范措施和安全警示标志,存在重大事故风险隐患,危及周边百姓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由于赖某某涉嫌危险作业罪,泉州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11月30日,石狮市公安局对犯罪嫌疑人赖某某以涉嫌危险作业罪采取强制措施。
石狮公安提醒,在生产作业中出现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行为,对于未引发重大责任事故的,以往大多只依据行政法予以行政处罚。现《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了危险作业罪,按照规定,即使没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只要实施了违反安全生产管理的相关行为,达到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性或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就可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记者 杨德华 通讯员 林天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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