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2日,衢江区应急管理局在审核衢州市霄洋化工有限公司延长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期限的申请时,发现该公司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已于2020年4月18日到期,但在2020年4月19日至2021年4月30日间一直从事“液碱”(含氢氧化钠30%-48%的溶液,属危险化学品)的销售经营活动,至案发时已销售“液碱”200余吨。
经核查,该公司在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已过期的情况下,非法销售“液碱”金额达60余万元,其行为违反《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项“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之规定,已涉嫌非法经营罪。鉴于本案已涉嫌刑事犯罪,衢江区应急管理局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8月10日,衢江区公安分局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该公司负责人肖某某立案侦查并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