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地震应急预案》等3个应急预案的通知
甘政办发〔2021〕89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
《甘肃省地震应急预案》《甘肃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甘肃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2013年印发的《甘肃省地震应急预案》(甘政办发〔2013〕37号)、《甘肃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甘政办发〔2013〕172号)和2009年印发的《甘肃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甘政办发〔2009〕198号)同时废止。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9月18日
甘肃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
1 总 则
1.1 编制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论述,科学有效防范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甘肃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
1.4 工作原则
(1)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不断提升灾害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减少人员伤亡,降低经济损失。
(2)以防为主、防救并举。加强灾害监测预报,落实各项防范应对措施,关口前移、标本兼治,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次生、衍生灾害发生。
(3)统一领导、协同应对。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上下联动、平战结合,落实各层级工作责任,形成灾害防范应对合力。
(4)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受灾地区政府按照灾害响应级别负责组织灾害防范应对处置。上级有关部门应当与受灾地区党委、政府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
1.5 灾害分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确认发生相应等级灾害。
2 组织指挥体系
2.1 指挥机构
在省政府领导下,设立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协调指导和组织全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由省政府常务副省长任总指挥,省政府分管副省长任常务副总指挥,省政府相关副秘书长、省应急厅厅长、事发地市(州)长任副总指挥,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工信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旅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厅、省林草局、省市场监管局、省广电局、省粮食和储备局、省气象局、民航甘肃监管局、省通信管理局、甘肃银保监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红十字会、中铁兰州局集团公司、国网省电力公司、省军区、武警甘肃省总队、省消防救援总队、省森林消防总队等部门和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
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省应急厅,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省应急厅厅长兼任主任。
市(州)、县(市、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指导协调和组织本行政区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
2.2 工作组及职责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根据抢险救灾需要,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设立以下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
牵头单位:省应急厅。
参加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住建厅、省气象局、省通信管理局、受灾地区政府。
主要职责:做好灾害应急处置综合协调工作,收集汇总险情、灾情等信息和应对处置工作进展情况;承办会商协调和应对处置会议、活动等;组织对灾害应对处置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加强舆论引导;指导和监督应对处置资金的拨付使用。
(2)抢险救灾组
牵头单位:省应急厅。
参加单位:省军区、武警甘肃省总队、省民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旅厅、省林草局、省粮食和储备局、省气象局、省消防救援总队、省森林消防总队、团省委、受灾地区政府。
主要职责:开展受灾地区气象、地灾隐患监测,加强相关预警工作;编制抢险救灾方案,开展灾情会商研判,提供决策咨询;组织开展受灾人员营救、疏散转移、临时安置、救济救助和物资保障等工作;组织调用、征用抢险救援救灾装备、设备和物资,做好应急救援力量的后勤保障工作;动员协调应急救援队伍、社会力量参加抢险救灾。
(3)抢修维护保障组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参加单位:省工信厅、省住建厅、省水利厅、省广电局、省通信管理局、国网省电力公司、受灾地区政府。
主要职责:协调指导相关企业抢修维护供电、供水、供气、通信、广播电视等设施设备,做好有关应急保障。
(4)交通运输保障组
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参加单位:省公安厅、民航甘肃监管局、中铁兰州局集团公司、受灾地区政府。
主要职责:实施必要的交通管制,维护交通秩序;指导协调对公路、铁路、机场和民航设施开展除雪除冰、防滑、养护和抢修工作;优先协调运送伤员、抢险救灾人员、物资和设备等。
(5)治安保卫组
牵头单位:省公安厅。
参加单位: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粮食和储备局、武警甘肃省总队、受灾地区政府。
主要职责:维护受灾地区社会治安和市场秩序,保障受灾地区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组织受灾群众撤离转移、滞留人员安置和生活保障等工作。
(6)医疗救护组
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参加单位:省军区、武警甘肃省总队、省民政厅、省红十字会、受灾地区政府。
主要职责:调配医疗卫生物资和力量支援抢险救灾,做好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和相关人员心理疏导等工作。
3 预防与监测预警
3.1 预防
县级以上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及成员单位要强化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理念,切实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各项准备。
(1)建立健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组织体系,理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机制,完善监测预报、指挥调度、会商研判、值班值守等制度,逐级落实灾害应对责任。
(2)按照应急需求储备、补充应对灾害必需的物资装备。
(3)整合优势资源,强化科技支撑,推广应用新技术、新装备,提高防灾减灾救灾科学化、专业化和智能化水平。
3.2 监测预报
气象部门负责发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监测预报信息,建立完善监测站点,在提供大范围中长期预报的同时,加强小区域短临预报,尽可能延长预见期、提高准确度,及时向本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供监测预报信息。
公安、交通运输、民航、铁路、水利、农业、文旅、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部门要及时了解掌握气象部门监测预报信息,研判分析对本行业的危害范围、危害强度,及早发出预警警示,完善应对措施,做好应对准备,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送本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3.3 预警
3.3.1 判定预警级别
各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获取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警信息,及时对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影响范围、危害强度以及次生灾害进行综合评估,确定预警级别。预警级别从高到低依次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识。
3.3.2 发布预警信息
即将发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时,各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按照规定及时发布相应级别的预警信息,决定并宣布有关地区进入预警期,同时向本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报告。
预警信息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等媒体及第三方商业平台发布,包括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内容。
3.3.3 预警调整及解除
预警信息发布单位根据事态变化情况适时调整预警级别或解除预警。
4 运行机制
4.1 灾情报送
4.1.1 灾情报送原则
灾情初报要快,续报要准,终报要全。灾情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同级共享,并持续跟踪灾情动态。
4.1.2 灾情报送内容
灾情报告主要包括:灾害发生时间、地点、范围、强度和趋势,因灾导致死亡、失踪、受伤、受影响和已转移安置的人数,农牧业、林草业等受灾情况,旅游者滞留人数和时间,交通运输、电力、供水、排水、供气、通信等重要设施损坏情况,救援力量出动和其他已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内容。
4.1.3 灾情报送时限
受灾地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接报灾情信息后,在1小时内向上一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送灾情初报,并根据事态进展及时续报应对处置等情况,应急响应终止后提交终报。
4.2 先期处置
发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时,县级以上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基层组织和单位应立即组织开展人员营救、伤员救治、转移安置、重点设施抢修维护等先期处置,并及时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办公室报告相关情况。
4.3 响应启动
4.3.1 分级应对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由省委、省政府负责应对,必要时报请国务院及国家相关部委给予支持;发生较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由市(州)政府负责应对,必要时报请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给予支持;发生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由县(市、区)政府负责应对,必要时报请市(州)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给予支持。
4.3.2 响应分级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由高到低划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4个级别。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初判灾害等级、应急处置能力以及预期影响后果,研判确定本层级响应级别。特殊情况可适当提高响应级别。
(1)省级Ⅰ级应急响应。发生特别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由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综合研判提出启动省级Ⅰ级应急响应的建议,立即向省委、省政府报告,由省委、省政府决定启动省级Ⅰ级应急响应,第一时间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
在国家相关部委的指导和省委、省政府领导下,由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组织开展应急处置,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①第一时间向省委、省政府报告灾情及应急处置工作情况,必要时向国家相关部委请求支持。
②组织有关成员单位会商研判灾情态势,研究提出救援措施。
③部署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视情请求国家相关部委和邻近省(区、市)政府给予援助。
④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⑤协调调动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救援设备,调拨运输应急物资;必要时协调驻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给予支援。
⑥组织清除影响车辆通行的道路积雪积冰,公安部门对通往受灾地区的道路实施交通管制。
⑦抢修通信、供电、供水等设施,尽快恢复受灾地区各类基础设施功能,保障群众基本生活需要。
⑧组织受灾群众转移,设置临时集中安置点,保障受灾地区急需生活物资供应,妥善安置受灾群众。
⑨发布应急救援信息,做好新闻宣传,加强舆论引导。
(2)省级Ⅱ级应急响应。发生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后,由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综合研判提出启动省级Ⅱ级应急响应的建议,立即向省委、省政府报告,由省政府决定启动省级Ⅱ级应急响应,第一时间向国务院报告。
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参照启动省级Ⅰ级应急响应有关措施组织开展应急处置。
(3)省级Ⅲ级应急响应。发生较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后,由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综合研判提出启动省级Ⅲ级应急响应的建议,立即向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报告,由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省级Ⅲ级应急响应,第一时间向省委、省政府报告。
在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指导下,由受灾地区市(州)党委、政府组织开展应急处置。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派出工作组帮助受灾地区政府开展抢险救灾工作,根据受灾地区政府请求给予必要的力量、物资、装备等支援。
(4)省级Ⅳ级应急响应。发生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后,受灾地区政府提出应急救援请求时,由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视情决定启动Ⅳ级应急响应,根据受灾地区政府请求给予必要的力量、物资、装备等支援。
4.4 信息发布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省委、省政府或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按照规定第一时间发布简要信息,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根据灾害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动态信息发布。发生较大、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受灾地区政府按照规定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4.5 响应终止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结束,灾情得到有效控制,受灾群众得到妥善安置,受灾地区群众生活基本得到保障,受灾地区社会秩序恢复正常时,响应终止。终止省级Ⅰ级应急响应,由省委、省政府批准;终止省级Ⅱ级应急响应,由省政府批准;终止省级Ⅲ级应急响应,由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批准;终止省级Ⅳ级应急响应,由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批准。
4.6 后期处置
4.6.1 调查评估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结束后,县级以上政府组织对受灾情况进行调查评估,统计核实受灾损失,逐级上报。
4.6.2 善后处置
发生较大以上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在省政府的领导下,由受灾地区市(州)政府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发生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由受灾地区县(市、区)政府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4.6.3 救灾补偿
受灾地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根据救灾需要调用和征用的物资、设备和交通运输工具,在使用完毕或者救灾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归还,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4.6.4 恢复重建
受灾地区县级以上政府根据灾损实际和重建需要,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科学有序地组织灾后恢复重建,全面恢复受灾地区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5 应急保障
5.1 队伍保障
防范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救援队伍主要有:省消防救援总队、省森林消防总队、驻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相关行业专业救援队伍以及各类社会救援队伍。
根据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特点,组建专家队伍为灾害监测预报、分析研判、抢险救灾、灾害评估等提供技术支撑。
5.2 通信保障
通信管理部门要协调组织电信运营企业保障受灾地区与各级指挥机构、各有关部门之间的通信畅通,做好受灾地区通信设施抢修恢复工作。
5.3 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公安、铁路、民航等部门和单位要加强交通管制,优先保障抢险救灾车辆通行,保障抢险救灾道路畅通。
5.4 资金保障
救灾所需财政负担的经费,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分级承担。对启动省级层面灾害应急响应的,根据市(州)、县(市、区)政府请求,省政府结合实际情况给予适当支持。
5.5 物资和设施保障
应急抢险救灾物资实行分级储备、分级管理和分级负担制度。县级以上政府应根据本行政区域的灾害特点、分布情况、人口数量和行业危险源等情况,制定抢险救灾应急响应物资采购、储备、保养、更新和补充等工作计划,完善物资调运机制。
5.6 社会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要加强受灾地区的治安管理,及时查处故意编造和传播虚假信息、干扰破坏救灾工作、扰乱社会秩序、偷盗等违法行为,维持群众撤离和队伍转移秩序、保障安置点社会秩序,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5.7 应急医疗保障
省卫生健康委根据抢险救灾需要,及时组织医疗救治力量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提高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救治能力。
6 预案管理
6.1 预案编制与修订
省应急厅会同省气象局等有关部门编制本预案,并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市(州)、县(市、区)政府应结合实际,制定本行政区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并报上一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6.2 宣传和培训
县级以上政府应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宣传和培训工作,普及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灾减灾救灾知识。
6.3 预案演练
县级以上政府应组织应急队伍和相关部门制定应急演练计划,至少每年组织一次应急演练。
7 责任与奖惩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抢险救灾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或玩忽职守等造成严重后果或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8 附 则
8.1 名词术语释义
本预案所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8.2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暴雪预警级别
2.寒潮预警级别
附件 1
暴雪预警级别
暴雪预警信号分四级,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红色标识。
(一)暴雪蓝色预警
河西标准:24小时内降雪量将达6毫米以上,或者已达6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影响。
河东标准:24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影响。
防御指南:
1.各级各有关部门照职责做好防雪灾和防冻害准备工作;
2.交通运输、铁路、电力、通信等部门和单位应进行道路、铁路、线路巡查维护,做好道路清扫和积雪融化工作;
3.行人注意防寒防滑,驾驶人员小心驾驶,车辆应采取防滑措施;
4.农牧区和种养殖业要储备饲料,做好防雪灾和防冻害准备;
5.加固棚架等易被雪压的临时搭建物。
(二)暴雪黄色预警
河西标准: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6毫米以上,或者已达6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影响。
河东标准: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影响。
防御指南:
1.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落实防雪灾和防冻害措施;
2.交通运输、铁路、电力、通信等部门和单位应加强道路、铁路、线路巡查维护,做好道路清扫和积雪融化工作;
3.行人注意防寒防滑,驾驶人员小心驾驶,车辆应采取防滑措施;
4.农牧区和种养殖业要备足饲料,做好防雪灾和防冻害准备;
5.加固棚架等易被雪压的临时搭建物。
(三)暴雪橙色预警
河西标准: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8毫米以上,或者已达8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影响。
河东标准: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影响。
防御指南:
1.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雪灾和防冻害的应急工作;
2.交通、铁路、电力、通信等部门和单位应加强道路、铁路、线路巡查维护,做好道路清扫和积雪融化工作;
3.减少不必要的户外活动;
4.加固棚架等易被雪压的临时搭建物,将户外牲畜赶入棚圈喂养。
(四)暴雪红色预警
河西标准: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较大影响。
河东标准: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5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5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较大影响。
防御指南:
1.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雪灾和防冻害的应急和抢险工作;
2.必要时停课、停业(除特殊行业外);
3.必要时飞机暂停起降,火车暂停运行,高速公路暂时封闭;
4.做好牧区等救灾救济工作。
附件 2
寒潮预警级别
寒潮预警分四级,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红色标识。
(一)寒潮蓝色预警
标准:48小时内最低气温将要下降8℃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4℃;或者已经下降8℃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4℃,并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1.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寒潮准备工作;
2.注意添衣保暖;
3.对作物、水产品采取一定的防护措施;
4.做好防风准备工作。
(二)寒潮黄色预警
标准:24小时内最低气温将要下降10℃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4℃;或者已经下降10℃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4℃,并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1.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寒潮工作;
2.注意添衣保暖,照顾好老、弱、病人;
3.农业、畜牧业等采取防寒措施;
4.做好防风工作。
(三)寒潮橙色预警
标准:24小时内最低气温将要下降12℃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0℃;或者已经下降12℃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0℃,并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1.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寒潮应急工作;
2.注意防寒保暖;
3.农业、畜牧业等要积极采取防霜冻、冰冻等防寒措施,尽量减少损失;
4.做好防风工作。
(四)寒潮红色预警
标准:24小时内最低气温将要下降16℃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0℃;或者已经下降16℃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0℃,并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1.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寒潮的应急和抢险工作;
2.注意防寒保暖;
3.农业、畜牧业等要积极采取防霜冻、冰冻等防寒措施,尽量减少损失;
4.做好防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