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关于给予王谋生等15名同志奖励的决定
应急〔2021〕65号
国家矿山安监局、中国地震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部消防救援局、森林消防局,部机关各司局,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部所属事业单位:
加强安全执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规行为是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的重要举措。按照国务院安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和《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应急管理部建立了安全生产典型执法案例报告制度,对推动应急管理系统聚焦重点行业领域执法检查重点事项,大力推进严格、精准、规范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不断提高执法水平,持续提升监管执法效能,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发挥了重要作用。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意见》要求,着力在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质量上下功夫,涌现了一批先进典型。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激励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增强法治意识,在安全生产执法工作中比学赶超、争做先锋、建功立业,根据《应急管理系统奖励暂行规定》,应急管理部决定,对在2021年上半年优秀案例查办过程中成绩突出的王谋生等15名同志给予奖励(见附件1)。
希望受到奖励的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锐意进取、再立新功。全国应急管理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和消防指战员要向受到奖励的个人学习,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国之大者”,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忠实履行应急管理职责使命,借鉴优秀执法案例经验做法(见附件2),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全力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安全保障。
附件:1.个人奖励名单
应急管理部
2021年9月19日
附件1:个人奖励名单
(共15人)
记三等功(2人)
王谋生 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太原监察分局党总支书记
丁汉良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应急管理局危化安全监管科科长
嘉奖(13人)
李小明 辽宁省应急管理厅执法局局长
张之崟 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处副处长
邹 琪(女) 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副大队长
孟现发 江苏省徐州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监察支队副支队长
毛云龙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副队长
华梅梅(女)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科技和信息化处四级调研员
黄 毅 江西省赣州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科员
梁晨钰(女) 江西省高安市消防救援大队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徐恩栋 山东省济宁市汶上县应急管理局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张玉师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应急管理局监察大队中队长
李教成 湖南省郴州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左秀光(水族)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三都水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吴 燕 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消防救援大队中级专业技术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