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2016-2020年全国共发生有限空间作业较大以上事故173起,死亡604人,每年较大以上事故均超过30起,平均每10天一起,事故多发频发,总量居高不下。有限空间较大以上事故起数占全国较大以上事故起数的比例从2016年的4.5%上升至2019年的7.5%。
针对近年来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多发频发,且经常因施救不当或盲目施救导致伤亡扩大的情况。如何高效应对处置有限空间作业事故,新华网特邀有限空间方面的专家、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公共安全所所长孙庆云做客新华访谈,就有限空间作业事故的防范应对工作进行深入交流。
新华网:近年来,我国每年都发生数十起较大以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事故,其中有很大一部分因施救不当造成伤亡扩大,如何概括什么是“有限空间”?“有限空间”具有哪些特点?
孙庆云: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人员进出受限但可以进入、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或存在淹溺、坍塌掩埋、触电、机械伤害等其他危险有害因素的空间。
有限空间主要可分为三大类:
一是封闭或部分封闭设备:如船舱、贮(储)罐、车载槽罐、反应塔(釜)、冷藏箱、压力容器、管道、烟道、锅炉等;
二是地下封闭或部分封闭空间:如地下管道(井)、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工程、地下储藏室、暗沟(渠)、窨井(沙井)、隧道、涵洞、地坑、废井、地窖、污水池(井)、化粪池、沼气池、下水道等;
三是地上封闭或部分封闭空间:如储藏室、酒糟池、发酵池、垃圾站、温室、冷库(气调库)、粮仓、料仓等。
有限空间主要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涉及行业领域广泛、地点形式多样,广泛存在于工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城市公共服务业和农村生活等众多行业和领域;
二是自然通风不良,易于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的积聚和缺氧;
三是危险有害因素众多,主要涉及中毒和窒息、火灾爆炸、淹溺、坍塌掩埋等方面;
四是作业环境复杂,通风、检测、个体防护等防范措施的专业性较强;
五是进出口及内部空间结构受限,人员不便于逃离或救援;
六是施救不当极易导致事故扩大,发生群死群伤。
新华网:有限空间作业存在哪些安全风险?主要的危险有害因素是什么?
孙庆云:有限空间作业主要存在以下安全风险:
一是中毒。有限空间内可能积聚有毒有害气体,导致进入其中的作业人员中毒。这些有害物质可能是原来就存在于有限空间的,也可能是在作业过程中逐渐积累形成的。有限空间内常遇到的有毒有害气体有硫化氢、一氧化碳、苯等。硫化氢是一种无色、有恶臭的气体,是强烈的神经毒物,对粘膜有强烈刺激作用。硫化氢的比重大于空气,易沉积于坑、池、井的底部。进行整治化粪池、沟渠、水井、下水道、隧道以及清除垃圾、污物、粪便、有机物腐败物质等作业时,极有可能接触到硫化氢。一氧化碳是一种无色无臭气体,在血液中与血红蛋白结合而造成组织缺氧。接触一氧化碳的行业主要有冶金工业中炼焦、炼铁、锻冶、铸造和热处理;化学工业中合成氨、甲醛、甲醇、丙酮以及草酸等。苯是无色透明液体,有强烈芳香味,高浓度苯对中枢神经系统有麻醉作用,引起急性中毒。在有限空间内进行防腐涂层作业时,由于涂料中含有的苯易挥发,易造成有毒物质的浓度逐步增高,引起中毒事故。对反应塔、反应釜进行清洗、维修作业时也可能接触到苯。
二是窒息。空气中氧气浓度过低会引起缺氧窒息。有限空间内由于通风不良、生物的呼吸作用、物质的氧化作用或单纯性窒息气体聚集,会形成缺氧环境,可能导致作业人员出现窒息的情况。单纯性窒息气体包括二氧化碳、氮气、甲烷、氩气、水蒸气和六氟化硫等。比较常见的是二氧化碳聚集引起的缺氧窒息,由于二氧化碳密度比空气大,在长期通风不良的各种矿井、地窖、船舱、冷库等场所内部,易聚集于空间下部,造成局部氧气浓度低,引发缺氧。另外,工业上常用惰性气体对反应釜、储罐、钢瓶等容器进行冲洗。如果容器内残留的惰性气体过多,当工人进入时,容易发生窒息。
三是火灾和爆炸。有限空间内可能集聚甲烷、一氧化碳等可燃气体或面粉、铝粉等粉尘,当可燃气体或粉尘浓度达到爆炸极限后,遇到明火或静电可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另外,有限空间中还可能存在坍塌、淹溺、触电、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等风险。
新华网:这些事故暴露出我国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存在哪些主要问题?
孙庆云:我国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主要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经济社会方面,我国经济社会特点决定了有限空间问题长期普遍存在。我国经济总量巨大,产业门类齐全,有限空间广泛存在于各类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工贸、化工、建筑、交通运输、农林牧渔等几乎所有的国民经济行业,截至目前,仅工贸行业全国共排查建档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近十万家。随着城镇化进程加速推进,有限空间作为市政设施、地下工程等公共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运行过程中广泛分布,每个城市的市政设施地下有限空间数以万计,污水设施作业、地下工程施工等有限空间作业活动极其频繁。有限空间点多面广、形式多样,与广大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密切相关,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广泛接触,受生产力发展水平、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人员安全意识素质、安全监管执法能力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加之前一阶段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好转带来的大面积复工复产、人员流动性大等影响,当前我国有限空间事故仍处于“频发期”。
二是企业管理方面,企业重视程度不够导致安全防控措施系统性松懈。企业负责人和有关人员有限空间辨识能力不足、对风险认识不到位,有限空间台账覆盖不全面,缺少对危险因素、应对措施等方面的分析。未系统编制有限空间作业相关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审批及方案不完备,有限空间作业管理流于形式,外委作业第三方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警示标志设置位置不合理、数量不足,安全告知牌中危险因素与实际不符。检测、个体防护、应急救援等装备器材配备、佩戴不当,缺乏日常维护。专项安全培训有缺陷,培训内容缺少危险因素分析、仪器设备及防护用品正确使用、事故应急处置等方面内容。应急预案中缺少专项预案和应急处置方案,未定期开展应急演练。现场作业安全交底未有效落实,救援技术措施准备不充分。
三是人员意识方面,从业人员及社会公众风险防范意识能力亟待提升。企业从业人员的培训、演练等措施落实不到位,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差,对有限空间作业危险性认识不足,违章作业行为屡屡发生,使有限空间作业各项安全措施形同虚设,同时,现场作业风险管控和自救互救能力不足,未能掌握有限空间事故施救的正确方法,一旦发生紧急状况,施救不当导致事故伤亡扩大的情况频繁发生。对广大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不到位,公众有限空间辨识能力极低,不掌握正确的防范措施及施救方法,特别是农村地区人员,基本不了解什么是有限空间,对沼气池、储水池、地窖等有限空间的安全风险缺乏认识,有限空间安全事故防范能力差,且发生事故后极易盲目施救造成伤亡扩大。
四是法规标准方面,目前有限空间安全的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尚不健全,缺少国家层面针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的通用性制度文件,工贸、化工等行业有相应的规章标准,但部分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和监管执法工作缺乏相关依据。规章标准体系在技术实施细节方面仍有待完善,如在通风方面,相关标准提出了采取通风措施的原则性要求,但缺少更为具体、更具指导性的规定,而国外相关标准对空气的抽取及排放、空气有效循环要求、通风设备的选择及布置等方面有详细要求。
新华网:近年来我国有限空间作业事故整体情况如何?事故呈现出哪些规律特点?
孙庆云:据统计,2016-2020年全国共发生有限空间作业较大以上事故173起,死亡604人,每年较大以上事故均超过30起,平均每10天一起,事故多发频发,总量居高不下。有限空间较大以上事故起数占全国较大以上事故起数的比例从2016年的4.5%上升至2019年的7.5%。
从事故发生的行业领域看,发生在工贸行业的事故起数最多,共60起,占比34.68%,其次为水生产和供应业(36起,20.81%)、建筑业(33起,19.08%),三者事故起数占比之和为74.57%。在工贸八大行业中,轻工行业在近年来事故起数及死亡人数均为最高,占比分别为55%、53.36%,建材、冶金等行业次之。除工贸行业外其他行业领域共113起,占比65.32%,既涉及工业生产,也涉及社会生活,特别是水生产和供应业(污水设施作业)、建筑业(地下工程作业)等行业领域,近年来有限空间作业较大以上事故呈高发态势。
从事故发生的季节及时间段看,6月份发生有限空间作业较大以上事故起数最多,每年的4月至9月为事故易发期。夏季事故最多,占比43.35%,春季次之,占比27.17%。
从事故发生的地区看,山东、广东、河北、河南较多,分别为14起、12起、11起、10起,但这些省份经济体量大,事故总起数与地区生产总值的比值相对较低。说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产业结构等因素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事故有一定影响。
从事故易发类型和引起事故的危险有害因素看,有限空间作业较大以上事故类型绝大多数为中毒和窒息事故,占比97.69%,在中毒和窒息事故中,中毒引起的事故占比为72.66%,窒息引起的事故占比为27.34%,事故集中发生在各类污水处理设施、工艺池等场所的清淤清污、检维修作业等环节。引起中毒的危险有害因素主要是硫化氢和一氧化碳,占比分别为65.59%和19.35%。窒息事故中引起窒息的气体有二氧化碳、甲烷、氮气等,占比分别为17.14%、11.43%和11.43%。
从施救不当导致伤亡扩大的情况看,发生的173起有限空间作业较大以上事故中,122起事故存在施救不当导致伤亡扩大情况,占事故总起数的70.52%,施救不当导致的死亡人数为265人,占总死亡人数的43.87%,占伤亡扩大事故总死亡人数的64.01%。在122起施救不当导致伤亡扩大的事故中,有102起事故中参与救援人员的伤亡数量高于最初遇险人员数量。
正是由于施救不当导致伤亡扩大的情况比较严重,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提升有限空间作业事故救援能力,防止救援过程中因施救不当造成伤亡扩大,应急管理部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于2021年5月11日出台了《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安全施救指南》,为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发生前做好应急准备和事故发生后开展安全施救提供指导。
新华网:为提升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施救能力,企业在日常应急准备中应做好哪些方面的工作?
孙庆云:企业日常应急准备工作中应着重开展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风险辨识。要按照有关法规标准要求,对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风险进行辨识,确定有限空间数量、位置以及危险有害因素等,对辨识出的有限空间,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包括辨识结果、个体防护要求、应急处置流程等内容。
2021年5月1日下午4时,位于广东汕尾市区的信利半导体有限公司组织对第二厂区26号厂房1楼D1水房RO水箱清洗过程中发生有限空间窒息事故,造成4名作业人员死亡。该起事故中,企业未提前进行风险辨识,4名作业人员冒险进入了氧含量不足的水箱内作业而窒息死亡。救援时检测氧含量仅为7.5%。
二是预案编制。根据风险辨识结果,生产经营单位组织编制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或将有限空间作业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并入本单位综合应急预案,明确人员职责,确定事故应急处置流程,落实救援装备和相关内外部应急资源。应急预案与相关部门和单位应急预案衔接,并按照有关法规标准要求通过评审或论证。
三是应急演练。生产经营单位将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应急演练纳入本单位应急演练计划,组织开展桌面推演、现场实操等形式的演练,提高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应急救援能力。应急演练结束后,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
四是装备配备。生产经营单位针对本单位有限空间危险有害因素及作业风险,配备符合国家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要求的应急救援装备,如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安全带、安全绳和医疗急救器材等,建立管理制度加强维护管理,确保装备处于完好可靠状态。
2020年5月6日20时40分许,淮南市寿县绿色东方新能源有限公司在垃圾库外墙缝隙封堵外包作业过程中,发生中毒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在这起事故中,工作人员虽然佩戴了防毒面具,但防毒面具型号选择错误,其所佩戴的防毒面具为普通过滤件,仅用于防护有机气体或蒸汽,无法应对硫化氢。
五是教育培训。生产经营单位将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安全施救知识技能培训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定期开展有针对性的有限空间作业风险、安全施救知识、应急救援装备使用和应急救援技能等教育培训,确保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和救援人员了解和掌握有限空间作业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应急救援装备使用、应急处置措施等。
新华网:企业在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做好哪些准备工作?
孙庆云:作业前应做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一是明确应急处置措施。生产经营单位对作业环境进行评估,检测和分析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明确本次有限空间作业应急处置措施并纳入作业方案,确保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救援人员了解本次有限空间作业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应急处置措施。
二是确定联络信号。作业现场负责人会同监护人员、作业人员、救援人员根据有限空间作业环境,明确声音、光、手势等一种或多种作为安全、报警、撤离、支援的联络信号。有条件的可以使用符合当前作业安全要求的即时通讯设备,如防爆对讲机等。
三是检查装备。结合有限空间辨识情况,作业前,救援人员正确选用应急救援装备,并检查确保处于完好可用状态,发现存在问题的应急救援装备,立即修复或更换。
新华网:发生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后,企业在安全施救行动中应注意哪些事项?
孙庆云:企业在发生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后,要做好以下九个方面的事项。
一是及时报告事故信息。事故发生后,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立即停止作业,了解受困人员状态,组织开展安全施救,禁止未经培训、未佩戴个体防护装备的人员进入有限空间施救。作业现场负责人及时向本单位报告事故情况,必要时拨打“119”“120”电话报警或向其他专业救援力量求救,单位负责人按照有关规定报告事故信息。
二是做好事故现场警戒。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根据救援需要设置警戒区域(包括通风排放口),设立明显警示标志,严禁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警戒区域。
三是做好救援防护。救援人员必须正确穿戴个体防护装备开展救援行动。有限空间内存在可能危及救援人员安全的设备设施、有毒有害物质输入、电能、高温物料及其它危险能量输入等情况,应采取可靠的隔离(隔断)措施。在救援过程中要保持持续通风。
2020年6月5日3时10分左右,郑州洁宝管道清洁服务有限公司受河南山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在惠济区思念果岭国际社区内草坪广场污水处理站进行清污作业时,发生一起较大中毒和窒息事故,造成3人死亡。该起事故中,作业人员违反“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进入该有限空间作业前未按规定进行有效通风和检测,未配备、使用安全防护装备和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发生险情后在致害因素不明的情况下,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盲目施救,造成伤亡扩大。
四是开展救援行动。事故发生后,被困人员积极主动开展自救互救,配合救援人员实施救援行动,救援人员针对被困人员所处位置、身体状态、个体防护装备穿戴等不同情况,采取应急救援行动。被困人员所处位置、身体状态、个体防护装备穿戴等情况,具备从有限空间外直接施救条件的,救援人员在外部通过安全绳等装备将被困人员迅速移出。被困人员所处位置、身体状态、个体防护装备穿戴等情况,不具备从有限空间外直接施救条件的,救援人员进入内部施救。
2017年6月30日7时30分左右,在顺义区高丽营镇河道排污口治理十三支污水管线工程,北京鑫大禹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组织作业人员进行井下抹灰破管作业时,发生一起缺氧窒息死亡事故,造成4人死亡。该起事故中的污水井属于严重缺氧环境,井下最高氧气含量为3.3%,现场作业人员在未制定应急救援措施、未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未配备应急救援装备的情况下贸然下井施救,造成事故后果扩大。
五是救援过程中保持联络。救援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实施救援行动过程中,按照事先明确的联络信号,与外部人员进行有效联络,并保持通讯畅通。
六是采取轮换救援。救援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实施救援持续时间较长时,应实施轮换救援,保持救援人员体力充足,能够持续开展救援行动。
七是撤离危险区域。出现可能危及救援人员安全的情况,救援人员立即撤离危险区域,安全条件具备后再进入有限空间内实施救援。
八是进行及时的医疗救护。被困人员救出后,立即移至通风良好处,具有医疗救护资质或具备急救技能的人员,及时采取正确的院前医疗救护措施,并迅速送医治疗。
九是清理现场等后续工作。救援行动基本结束后,及时清点核实现场人员、装备,清理事故现场残留的有毒有害物质,同时尽可能保护事故现场,便于后续事故调查及救援评估。必要时开展事故现场环境检测和人员、装备洗消,对参与救援行动人员进行健康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