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8月24日讯 心存侥幸,酒后驾车不料撞上路灯杆,自作聪明找朋友“顶包”,结果谎言当场被拆穿。经绥芬河市人民法院审理,判处驾驶员沈某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7000元人民币。
沈某饮酒后驾驶私家车,行驶至绥芬河市某交叉路口附近时,因操作不当导致车辆发生侧滑,撞上路灯杆。出事后,沈某知道酒后驾车要受到处罚,于是立即下车离开事故现场。随后,沈某找到他的朋友程某、王某,他们三人一起返回事故现场,沈某企图让王某“顶包”,以逃避处罚。
警察到达现场后,发现一边是醉醺醺的沈某,一边是支支吾吾的王某,这点“小伎俩”怎能逃过交警的“火眼金睛”。“几个回合”后,沈某意识到事情瞒不下去了,便主动承认了酒后驾车撞上了路灯杆。经鉴定,沈某血液酒精含量超标,为醉酒驾驶机动车。
经绥芬河市人民法院审理,沈某酒后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责任,具有法定从重处罚情节,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具有法定可以从轻处罚和从宽处理的情节,可对他从轻处罚。判处沈某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7000元人民币。在此,法官提醒市民,驾车要谨慎,酒后不开车,发生机动车事故后,切莫抱有侥幸心理,不要因为“讲义气”而实施顶包骗保行为,最明智的做法是尊重事实、尊重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