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8月2日讯(记者李宾 李冰岩)施工现场违反安全生产条例,造成1名工人。近日,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宣城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作出处以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天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2020年4月21日,宣城城建·世纪阳江一期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瓦工班长张顺才安排瓦工胡彬彬等人至3号楼20层进行混凝土浇筑工作,采用的是塔式起重机吊挂泵管进行混凝土浇筑作业。当天下午15时许,胡彬彬通过对讲机指挥塔吊工徐行海操作,将混凝土水平段泵管吊装至3号楼第20层上空,呈悬挂状态,由胡彬彬手扶混凝土泵管软管,进行混凝土浇筑作业。约10分钟后,由于混凝土泵管震动幅度过大,徐行海看见悬挂混凝土泵管的其中一根钢丝绳从塔吊吊钩的保险扣里弹出,造成混凝土泵管软管失去平衡并大幅度摆动,砸到胡彬彬的脸部,其所佩戴的安全帽被击落,胡彬彬遭重击后坐到地上,后背靠着钢筋,头部向前自然下垂。
事故发生后,3号楼第20层施工现场有工人发现胡彬彬异常,立即上前查看,发现胡彬彬脸部有血,浑身发抖,就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随后,由几名工友将胡彬彬抬至楼下“120”救护车上,送到医院进行抢救。17:30左右,经抢救无效,医院宣告胡彬彬死亡。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7月20日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指出,2020年4月21日,宣城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承建宣城宣建世纪阳江配套楼工程时,发生一起造成1人死亡的安全事故。该公司存在未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项目施工现场违反《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组织采用塔式起重机吊挂泵管进行混凝土浇筑作业,且在塔式起重机进行吊装作业时,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等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的规定。
安徽省城乡建设厅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对该公司处以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天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事发项目为宣城市城建集团开发建设的首个房地产项目。2019年6月24日,宣城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宣城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宣城城建·世纪阳江项目施工承包合同,该项目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总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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