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浙江省应急管理厅网站消息,2021年6月18 日,浙江省安委办发布关于安全生产领域涉嫌危险作业罪典型案例的通报(第二批),通报显示,浙江自贸区福曼多化工有限公司负责人侯某某因该公司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涉嫌危险作业罪被立案侦查,具体如下。
绍兴市柯桥区浙江自贸区福曼多化工有限公司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涉嫌危险作业罪案。2021年4月23日,绍兴市柯桥区应急管理局在对某小微园区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园区出租给浙江自贸区福曼多化工有限公司的仓库内存有大量桶装化学品,其中乙酸甲酯76桶(200公斤/桶),改性异氰酸酯1855桶(20公斤/桶),经鉴定,桶内化学品系危险化学品。经现场勘查,该仓库未设置防爆照明设备,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报警装置,仓库内违规动用明火、仓库只设置一个安全出口等,不具备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条件。同时,该仓库值班室设有床铺,周边有多处纺织品仓库和生产车间,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现实危险。
经核查,浙江自贸区福曼多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许可范围为“批发无仓储”,不具有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资质,系擅自从事危险物品储存高度危险作业活动。鉴于该公司负责人侯某某已涉嫌危险作业罪,绍兴市柯桥区应急管理局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6月2日,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以涉嫌危险作业罪对犯罪嫌疑人侯某某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