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浙江省应急管理厅网站消息,2021年6月18 日,浙江省安委办发布关于安全生产领域涉嫌危险作业罪典型案例的通报(第二批),通报显示,嵊州市满泓新能源有限公司负责人王某某、管理人葛某某因该公司非法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涉嫌危险作业罪被取保候审,具体如下。
嵊州市满泓新能源有限公司非法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涉嫌危险作业罪案。2021年5月17日上午,嵊州市应急管理局接群众举报对该市满泓新能源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生产、储存、销售动力油行为。经清点该公司共储存150公斤装动力油22桶、25公斤装动力油13桶,经鉴定,桶内动力油系危险化学品。经检查,该公司相关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未经依法考核合格,未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该场所也不具备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条件。同时,该生产、储存场所紧邻嵊州市照明灯具厂生产车间,车间内有40人余人同时作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现实危险。
经核查,该公司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系擅自从事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度危险作业活动。执法人员当即依法开具了《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责令该公司立即将动力油转移至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暂停使用动力油生产设备。鉴于该公司负责人王某某、管理人葛某某已涉嫌危险作业罪,嵊州市应急管理局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5月27日,嵊州市公安局以涉嫌危险作业罪对犯罪嫌疑人王某某、葛某某立案侦查并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