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6月20日消息(记者 王天宇)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是大家都懂的道理,可是总有人抱有侥幸心理。这不,海口一名胆大的男子,在没有驾驶证的情况下,还醉酒驾驶假牌车上路,结果轮胎压到了他人的右脚……该男子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 近期被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据指控,2020年10月11日6时34分许,被告人吴某甲酒后无证驾驶车辆在海口市琼山区一路段行驶时,因不注意观察路况,压到被害人吴某丙的右脚,致被害人吴某丙右脚踝轻微擦伤,后吴某甲被交警查获,并被带至海南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进行抽血检验。经海南医学院法医鉴定中心鉴定,吴某甲血样检验出乙醇,其浓度为173mg/100ml,属于醉酒驾车。
经警方认定,吴某甲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经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道路事故中心鉴定,该车的车牌号为假号牌。案发后,被告人吴某甲赔偿了被害人吴某丙人民币1000元,得到了吴某丙的谅解。
6月20日,新海南客户端记者从12309中国检察网上获悉,吴某甲因涉嫌危险驾驶罪,于2020年10月11日被海口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0月18日被海口市公安局取保候审。2021年5月6日,检察机关对吴某甲提起公诉。
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吴某甲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