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广东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获悉,今年3至4月,广东全省共接报火灾9996起,死亡21人,受伤19人,直接财产损失7423万元。发生亡人火灾共12起(不含纵火)。
据了解,3至4月,广东虽然无较大及以上火灾,但东莞、揭阳、云浮、汕尾、汕头、清远和潮州相继发生7起亡2人火灾。根据火灾数据分析,亡人火灾中村民自建房火灾仍然多发、“三合一”场所火灾屡治屡发以及违章作业风险突出等问题明显,“小火亡人”现象亟需重视。
据悉,12起亡人火灾中,有5起发生在村民自建房中,且其中有4起为亡2人火灾,共造成9人死亡;“三合一”场所发生亡人火灾3起,均造成2人死亡,如揭阳“3.9”火灾、肇庆“3.20”火灾、汕尾“3.20”火灾发生地均为典型的“商铺+住宿”场所。部分场所中店铺与住宅楼梯没有物理分隔或者不到位,导致亡人,潮州“4.30”火灾发生地为工厂“厂房+住宿”联体场所;生产安全事故亡人火灾共5起,均为工人违章作业所致,如东莞“3.2”火灾,工人违规电焊作业,引燃了冷库内部的聚氨酯泡沫等可燃物,起火蔓延成灾。茂名“3.15”爆炸事故、“4.11”油罐车爆炸事故、潮州“4.30”工厂火灾,也是工人违章作业导致的。
一些亡人火灾也暴露出部分群众消防安全意识不高的问题,如汕头潮南“4.14”火灾、潮州“4.30”火灾和清远英德“4.18”火灾,都因人员消防意识不高、逃生能力不强、自救本领缺乏导致亡人。
此外,5月份广东也发生了几起亡人火灾。5月14日,广州市海珠区江南中街道紫来大街一栋自住民宅发生火灾事故,造成3人死亡;5月15日,揭阳市普宁市南径镇东门村一民宅发生火灾,6名伤者在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消防部门提醒,各位市民要注意居家防火,做到“三查三清四关”。即日常居家,做好查电器、通道、火源,及清走道、阳台、厨房,离开家时,要记得关电源、火源、气源、门窗。“家家防火,户户平安”,“消防安全进万家”,需要每位市民共同参与。(来源:南方都市报 记者:马辉 通讯员:粤消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