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生产安全事故 “ 零容忍 ”,向瞒报行为出重拳、用重典。近日,松北区应急局处置了一起亡 1 人的瞒报事故,对瞒报企业开出建局以来最大罚单——仅瞒报一项顶格行政处罚 149 万元。
3月3日,松北区应急局接到报案,称其家人在2月27日位于一处市政道路管网改造工程三标段工作时,被物体打击身亡。接报后,区应急局会同有关部门立即到达事发地勘查现场,并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和安抚工作。调查发现,责任单位黑龙江永双霖市政工程公司在事故发生后,未向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职责部门报告,存在瞒报事故行为。依据有关规定,松北区应急局给予其149万元人民币的处罚。同时,在4月份召开的全区建设领域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大会上,向全区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予以通报。现该起案件正在履行行政处罚程序。
该起案件是松北区应急局成立以来首起自主调查处理的生产安全瞒报事故,也是该局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依法行政,敢于向非法违法行为亮剑说不的重要举措,彰显了法律权威、维护了公平正义,必将对新区安全发展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